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关于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安排的通知
2025-01-14 10:41 谢玉辉  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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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团支部及全体同学:

根据校团委《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绵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预通知》》,经研究决定,现就我院寒假社会实践作如下安排:

一、实践主题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二、实践形式

在保障个人安全的前提下,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各领域各方面工作中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把青春播撒在民族复兴强国建设的伟大征程上,用实际行动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中贡献青春力量。

三、实践内容

实践类型包含主题实践专项实践两个部分。

)主题实践

主题实践为寒假“ 返家乡” 社会实践。实践形式内容及报名方式请参照校团委《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绵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预通知》。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要求全院学生参与各项实践内容,覆盖率100%。结合专业实际和学生能力,我院大一学生主要参加“服务家乡建设”项目,大二及以上学生重点选择“乡情民情考察个别学生根据自身能力情况选取岗位实习实践”。

二)专项实践

专项实践包括逐梦扬帆计划、常规社会实践和团队社会 实践。请参照校团委《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绵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预通知》

注:

1.逐梦扬帆计划 参与 逐梦扬帆计划 社会实践后需报名到梦空间对应活动 ,按活动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可获得第二课堂实践实习 板块积分,5/次,未报名到梦空间不接受补录。获评优秀个人按第二课堂相关文件要求可额外补录实践实习板块积 5/人。

2.常规社会实践常规社会实践是指除“ 返家乡” 平台、“ 逐梦扬帆计划”平台以外参与人员自行前往社区、政府、企业等单位或机构参与社会实践进行锻炼,实践时间长短不限次数不限,实践后需将我校下发的“ 常规社会实践鉴定表”( 附件 7 )交由实践单位盖章,不得弄虚作假。

开学后以本学院二课补录通知为准 ,按活动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院上社会实践部统一审核认定 ,院上认定后将合格名单及材料交至校第二课堂审核存档 ,校第二课堂根据最终提交材料补录第二课堂积分。( 补录要求 :常规社会实践统一采取补录形式发放第二课堂积分 ,不再发布到梦空间活动 ,每学期可补录三次,2/次,多次参与社会实践时间不得重复、实践单位或机构不得相同( 时间相同或单位机构重复的按一次补录。获评优秀个人按第二课堂相关文件要求可额外补录实践实习板块积分5/人。)

3. 团队社会实践参照校团委文件,由班级实践委员报送学院社会实践部袁偲忻处

四、成果提交

实践期间或实践结束一周内,学院将在绵师音乐微团学进行宣传,个人及团队将实践经历向学院分团委积极投稿,由辅导员负责审核报送。学院择优向校团委“青春绵师”微信公众号积极投稿,稿件由学院分团委书 记审 核 后由社会实践部 发至校 社会实 践 部 邮 箱 : 2794822109@qq.com ,同时经审核后的稿件也可向各实践平台等宣传媒体积极投稿,投稿情况校团委将作为后续评优的重要加分项。

实践结束后,3月上旬,学院对本学院内参与社会实践的同学进行不重复人次统计( 附件62025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项目统计与推荐表》盖章提交),并以学院为单位将实践团队和推荐评优个人的实践材料( 实践报告、鉴定表、告家长通知书)、实践成果(视频、照片、被报道的链接等)电子档材料发送至校学生会社会实践部QQ邮箱:2794822109@qq.com 。附件6 、实践团队和推荐评优个人的 寒假社会实践所有相关材料纸质档提交至行政楼228(视频 等非实物材料请在项目统计与推荐表的备注栏内注明,纸质 档的具体提交时间待通知)

特别说明:参加个人社会实践(返家乡、逐梦扬帆计划、 常规社会实践),每次实践必须留存实践时本人入镜照片3以上,团队需要集体合照、实践过程照片5张以上,按到梦空间对应活动要求提交。

五、总结表彰

3月下旬,学院分团委将根据各实践情况评选优秀实践个人和优秀组织班级。

3月下旬—5月,校团委将根据各团队实践情况,组织评选优秀实践团队及个人 对获奖同学发放额外二课积分奖 励及荣誉证书。个人实践按各学院推荐的汇总数量的30%评选 优秀个人 ,团队实践按照总团队量的30% 优秀团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1和附件12

社会实践是新形势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载体, 是推动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有效途径。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 辅导员要加强安全教育 ,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切实引导学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校团委咨询联系方式:

吕思悦QQ:3343617754   电话:18381306218

QQ:2213586660    电话:18983094366

院分团委社会实践部联系方式:

袁偲忻QQ:2634001949    电话:15779041657

宋宁宁QQ:1754081225    电话:18227018537  



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

2024年1226

附件【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相关附件(附件1-12、A、B).zip已下载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绵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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