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简介
音乐学专业源于1986年创办的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教育专科, 2002年开始设置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2007年获批四川省特色专业,2016年成为四川省卓越教师培养项目试点专业,2019年获批四川省一流专业建设点,2020年成为四川省课程思政示范专业,2022年6月有条件通过教育部教育评估中心的师范类专业中学教育二级认证。先后获得2014年、2018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至今已培养2700余名音乐学专业人才,现有在校本科学生671名。
音乐学专业设有声乐、钢琴、器乐、音乐理论、舞蹈5个教研室。现有专任教师52人,其中教授10位,副教授17位,高级职称教师比例51.9%;硕、博士学历教师比例65.38%。有国内外音乐教育知名专家22人任客座教授,13位一线优秀教师任兼职教师。近5年本专业教师先后承担全国教育学科规划课题、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等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78项,省、校级教改项目77项,13项科研成果获得绵阳市社科奖。
音乐学专业培养的学生具有深厚的教育情怀,全面的学科素养,突出的教学能力,多元的专长发展。先后获得“全国第十届声乐比赛合唱组”二等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二等奖、“第八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合唱比赛”优秀奖、“全国普通高校音乐学专业基本功比赛”团体二等奖等国家级奖项8项,“四川省音乐教育专业基本功比赛”团体一等奖、“四川省师范生教学技能比赛”一等奖等省级比赛奖项42项。
所属学科门类:艺术学
一级学科名称:音乐与舞蹈学
专业代码:130202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学思有道、知行合一、站稳讲台、唱响舞台”的培养理念,立足绵阳、面向四川、辐射西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师德师风优良,教育情怀深厚,扎实掌握音乐学科与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音乐学科教育教学能力,具有良好的专业发展能力和合作创新意识,能够胜任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音乐教学、班级管理和教研工作的骨干教师。
三、毕业要求
本专业要求毕业生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较为深厚的教育情怀,掌握扎实的音乐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和综合育人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意识和终身学习的愿望,能构建良好的人际关系,善于通过团队协作提高工作与学习成效。针对培养目标,学生毕业时应在知识、能力和素养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毕业要求1:【师德规范】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毕业要求2:【教育情怀】
具有从事中学音乐教育工作的意愿,认同中学音乐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对工作细心、耐心,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毕业要求3:【学科素养】
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与技能,理解音乐学科的知识体系、基本思想与方法。了解音乐与人文学科相关知识,关注学科综合,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具备传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音乐文化的基本能力,对学习科学相关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毕业要求4:【教学能力】
能依据中学音乐课程标准,针对中学生身心发展和音乐认知特点,运用音乐学科教学知识和信息技术,进行音乐教学的设计、实施与评价,获得教学体验,具有初步的教学能力和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
毕业要求5:【班级指导】
树立德育为先的理念,了解中学德育原理与方法,掌握中学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参与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与指导,获得班级指导的积极体验。
毕业要求6:【综合育人】
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理解音乐学科育人价值,能有机结合音乐教学开展美育活动。了解学校文化育人和活动育人的内涵和方法,参与组织主题教育和音乐社团活动,具有综合育人的积极体验。
毕业要求7:【学会反思】
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与专业发展的意识,了解中外音乐学科与基础教育发展动态,进行专业学习与职业生涯规划。初步掌握反思方法与技能,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学会运用批判性思维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问题。
毕业要求8:【沟通合作】
能在专业学习、艺术实践、教育实习、社会实践过程中,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掌握沟通合作技巧,获得小组互助与合作学习的体验。